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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工业油墨进出口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及第三方检测公司
报告1: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检验鉴定证书
报告2:货物运输报告(海运)
报告3:货物运输报告(空运)
报告4:货物运输报告(公路)
报告5:货物运输报告(铁路)
报告6:编制/审核MSDS
报告7:编制/审核危险公示标签
报告用途:进出口通关、生产许可证
报告周期:8-12工作日
样品量:150g
供应商家: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9号2楼
联系商家: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
【引】
使用包装不符合要求案例:企业进口硫磺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
海关对2票进口硫磺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货物包装均为普通吨袋,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经查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企业所申报硫磺是4.1类易燃固体,UN编码1350(联合国危险货物编码),应使用符合要求的Ⅲ类危险货物包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UN1350项下特殊规定242注明“硫磺制成特定形状(比如:颗粒、细粒、球片、块状及薄片)时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上述两批进口硫磺为冶炼过程脱硫反应中回收的块粉状硫磺,货物实际形状不符合242豁免条款的规定,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
进口危险货物使用包装不符合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将存在的安全隐患。这一案例中的硫磺属于易燃固体,其燃点较低,在遇到明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某些物品(氧化剂)接触后,会引起快速、剧烈燃烧,并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其运输过程中对包装的强度、防泄漏、防静电、防潮等性能均有严格要求,使用符合《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包装。此案例中使用普通吨袋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上述情况,海关通知企业立即进行技术整改,在更换危险货物包装并经海关检验合格后予以放行。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分类
《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8项(GHS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类,新增退敏物,但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只包含28类),即表示化学品含有这28大项危害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可分为9大类,包括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当货物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的认定主要依据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各环节长期或短期接触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危险货物的认定主要依据运输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强调短期危害性,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要求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的监管模式,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填报相关事项并申请检验;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在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的港口才可以进出口危险货物。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化工产品和电池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检验鉴定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报告、空运报告、陆运报告)、编写/审核中文MSDS和危险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承接危险化学品鉴别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自愿委托检验,可出具以下检验证书:
1.危险货物鉴定
2.危险化学品鉴定
3.编制/审核安全数据单
4.编制/审核危险公示标签
5.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铁路/公路)
6.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证书
1、检验流程
明确检验项目(要出具什么报告) --> 填写委托申请单及其它申请资料 --> 我方确认资料无误并出具报价单 --> 寄样品和资料并支付测试费 --> 我方收到样品并安排测试、开发.票 --> 周期到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快递给企业
2、报检需要资料
1)检验申请单(请向邹工索取)
2)成分声明表(请向邹工索取)
3)自愿委托声明(请向邹工索取)
4)产品中文MSDS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GHS危险公示标签(如需我方审核公示标签)
注:以上资料都需要盖“委托方”公司章。如想了解更多,请致电邹工。
相关资讯
危险化学品逃避检验的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如果存在不如实申报等伪瞒报行为,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义务】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一条 本法规定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续,未按照规定向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提供所委托报检事项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的,对委托人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工作疏忽,导致骗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证单的结果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MSDS报告和运输鉴定报告的区别
一,制造商可以根据产品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编制MSDS,但是如果制造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和能力,囫囵吞枣地复制粘贴的报告,可能会造成报告拒收,所以委托公司编制。
(运输鉴定鉴定报告由船司,航司认可的鉴定公司出具。)
二,MSDS报告是针对单一产品,,完善的MSDS报告可以长期使用,除非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或者发现了产品的新危险性,则需要根据新规定或新危险性重新编制。
(运输鉴定报告有效期是自然年,通常不能跨年使用。)
MSDS和运输鉴定报告的关系
一、国内篇:针对国内的空海运出口业务,各航司、船司规定不同,有些产品依据MSDS报告的信息,就能安排空海运。但是有些航司、船司依据
“IMDG”、“IATA”的规定来安排空海运运输,这个时候,除了提供MSDS报告之外,还需要同时提供运输鉴定报告;
二、国外篇:当货物从国外地区发往,MSDS报告是评估此产品进行运输的依据文件,MSDS可以帮助我们认知进口产品是否归类为危险品,这个时候可以作为清关文件直接使用。那什么情况下需要运输鉴定报告呢?因为产品毕竟是国外进口,如果单凭MSDS报告的话,因为MSDS报告不是机构编制,内容不全,数据不清,无法判定产品的实际危险性的时候,就需要做对应的鉴定报告,实际判定是否需要按照危险品或者非危品运输。
三、特殊地区:海关关务问题等各种原因,大陆有很多产品都是转到香港或者台湾后再发运到海外,这个时候,航司和船司都是把MSDS报告来作为出口运输的依据,这个时候,一份完整合格的MSDS报告就额外重要,因为报告简陋,内容不清,容易出现拒收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航司和船司就可能提出要求增加鉴定报告,这样无疑就增加了技术文件的成本。
所以,MSDS报告和运输鉴定报告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技术文件,所以为了清关的快捷,厂家,外贸商是委托机构编制MSDS报告。
注意:MSDS报告不是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也不是认证项目,是一份技术性说明书,和《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有根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