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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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热销产品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差异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及广东检测机构

公司信息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杰信检验
  •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 成立时间:2009-09-15
  • 主营产品: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玩具及婴童用品
  • 公司地址: 广东 广州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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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邹先生
  • 电    话 򈊠򈊢򈊠-򈊣򈊢򈊣򈊠򈊧򈊧򈊨򈊩
  • 手    机 򈊡򈊣򈊧򈊦򈊠򈊦򈊦򈊨򈊨򈊨򈊡
  • 微 信 号 13760668881
  • Q      Q 57694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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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销产品

产品名称: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差异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及广东检测机构

报告1: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检验鉴定证书

报告2:货物运输报告(海运)

报告3:货物运输报告(空运)

报告4:货物运输报告(公路)

报告5:货物运输报告(铁路)

报告6:编制/审核MSDS

报告7:编制/审核危险公示标签

报告用途:进出口通关、生产许可证

报告周期:8-12工作日

样品量:150g

供应商家: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9号2楼

联系商家: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


【引】



没有合格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安全标签的法律责任

企业如果为了达到伪瞒报的目的,没有合格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可能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义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当事人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出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分类

《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8项(GHS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类,新增退敏物,但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只包含28类),即表示化学品含有这28大项危害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可分为9大类,包括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当货物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的认定主要依据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各环节长期或短期接触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危险货物的认定主要依据运输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强调短期危害性,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要求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的监管模式,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填报相关事项并申请检验;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在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的港口才可以进出口危险货物。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化工产品和电池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检验鉴定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报告、空运报告、陆运报告)、编写/审核中文MSDS和危险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承接危险化学品鉴别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自愿委托检验,可出具以下检验证书:

1.危险货物鉴定

2.危险化学品鉴定

3.编制/审核安全数据单

4.编制/审核危险公示标签

5.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铁路/公路)

6.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证书





1、检验流程

明确检验项目(要出具什么报告)    -->    填写委托申请单及其它申请资料    -->    我方确认资料无误并出具报价单     -->   寄样品和资料并支付测试费    -->    我方收到样品并安排测试、开发.票    -->    周期到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快递给企业





2、报检需要资料

1)检验申请单(请向邹工索取)

2)成分声明表(请向邹工索取)

3)自愿委托声明(请向邹工索取)

4)产品中文MSDS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GHS危险公示标签(如需我方审核公示标签)

注:以上资料都需要盖“委托方”公司章。如想了解更多,请致电邹工。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差异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及广东检测机构

































相关资讯





MSDS和运输鉴定报告的关系

一、国内篇:针对国内的空海运出口业务,各航司、船司规定不同,有些产品依据MSDS报告的信息,就能安排空海运。但是有些航司、船司依据

“IMDG”、“IATA”的规定来安排空海运运输,这个时候,除了提供MSDS报告之外,还需要同时提供运输鉴定报告;



二、国外篇:当货物从国外地区发往,MSDS报告是评估此产品进行运输的依据文件,MSDS可以帮助我们认知进口产品是否归类为危险品,这个时候可以作为清关文件直接使用。那什么情况下需要运输鉴定报告呢?因为产品毕竟是国外进口,如果单凭MSDS报告的话,因为MSDS报告不是机构编制,内容不全,数据不清,无法判定产品的实际危险性的时候,就需要做对应的鉴定报告,实际判定是否需要按照危险品或者非危品运输。



三、特殊地区:海关关务问题等各种原因,大陆有很多产品都是转到香港或者台湾后再发运到海外,这个时候,航司和船司都是把MSDS报告来作为出口运输的依据,这个时候,一份完整合格的MSDS报告就额外重要,因为报告简陋,内容不清,容易出现拒收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航司和船司就可能提出要求增加鉴定报告,这样无疑就增加了技术文件的成本。



所以,MSDS报告和运输鉴定报告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技术文件,所以为了清关的快捷,厂家,外贸商是委托机构编制MSDS报告。



注意:MSDS报告不是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也不是认证项目,是一份技术性说明书,和《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有根本的区别。









法检目录内化学品是什么?

是指HS编码列入《法检目录》,具有海关监管条件A/B,需进行法定检验的化学品。



这些概念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和法检目录内化学品各有范围,也有交叉,当进出口商品同时符合上述概念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单证。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人民共和国令第591号)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判定标准,《目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目录》采纳了2013年发布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的技术内容与《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GHS)基本一致。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我国危险货物的确认原则主要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这两个国家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并组织修订发布,技术内容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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